锂电池和锂电池设备的出口包装要求

2022-11-15 274

锂电池 已广泛应用于个人消费品、工业生产、交通运输等行业。尤其在日常生活中, 几乎随处可见锂电池的身影,手机电源、电动车电源、充电宝、常见的电动园林工具、自动扫地机器人等都含有电池

 

一方面, 锂电池 产品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另一方面,由于产品的特性,锂电池 存在很大的潜在危险,随之而来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与其他事故相比,发生时间越来越短。很难完全扑灭,会造成严重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从2016年三星Note7手机电池起火,到2020年7月浦东机场飞机起火,尤其是2020年1月,一艘中远海运国贸集装箱船锂电池货舱起火。有131个集装箱,造成巨大损失。这些事故时刻提醒我们,锂电池产品的安全隐患 一直存在。

 

锂电池的分类

 

第一类是单独发货的锂电池 。锂电池,作为一种以锂金属或锂合金为正负极材料,使用非水电解质溶液的电池,可分为锂金属电池 和锂离子电池。锂金属电池含有金属锂,通常不能充电,而锂离子电池不含金属锂,可以充电。单独发货时,对应的联合国编号为3090和3480。

 

第二类是设备随附的锂电池。在实际贸易运输中,锂电池 往往与设备一起运输。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电池安装在设备中,另一种是电池与设备包装在一起。不管以上情况,根据是否含有金属锂,对应的联合国编号分别为3091和3481。

 

第三类是以锂电池为动力的设备或车辆。近年来,各种以锂电池为动力的新能源汽车层出不穷,包括自行车、汽车、平衡车等。国际海运危险品条例已将联合国编号 3171 分配给该产品。

 

锂电池

 

相关法律法规

 

锂电池及锂电池产品的检验监管主要依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的规程范本》、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的测试和标准手册》 、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上危险品运输 规则》、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规则》和《出口危险品 包装检验规程》(SN/T0370. 1-2009)(SN/T0370.2-2009)(SN/T0370.3-2012)等。

 

例如,《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 条例》要求出口的锂电池必须通过UN38.3测试,并提供测试概要。每个电芯和电池组应安装安全通风口,在发生普通事故时,应设计成防止受力损坏;每个电池芯和电池组应配备有效的防止外部短路的装置;每个包含多个并联电池或电池串联的电池组必须配备防止反向电流造成危险所需的有效装置(如二极管、保险丝等);电池和电池组制造商必须建立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等。

 

出口锂电池及锂电池设备包装要求

 

以下要求在国际海运危险货物清单的包装指南P903中提到 。根据不同的产品类别划分,本指南适用于UN3090、3091、3480、3481下的相关商品。

 

1、对于装在容器中的电池或电池组,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电池芯或电池组因在容器内移动或位置变化而损坏。包装必须符合 II 类包装的性能指标。对于总重量在 12 千克或以上的电池芯或电池组,具有坚固、耐冲击的外壳,以及此类电池芯或电池组的集合,还需要坚固的外包装、保护罩、托盘或其他搬运设备。同样,此类电池或电池组应防止意外移动,电极不应承受其他堆叠物品的重量。

 

2、与设备一起包装的电池芯或电池组,但其容器必须符合II类包装的性能指标,且设备在外容器内必须固定,不得移动。电池或电池组也被完全包裹。

 

3、安装在设备中的电池或电池组除满足前述要求外,还应有防止运输过程中意外启动的措施。还要保护电池或电池组免受短路。

 

4. 当包装内装有设备内锂电池和随设备包装的锂电池组合时,包装应注明“锂金属电池UN3091或锂离子UN3481与设备放在一起”。如果一个包裹同时装有锂离子电池和锂金属电池,则包裹应标明两种电池类型。

 

除了《国际海运危险品规则》包装指南P903中的几个重点外,还有以下检验监管要点需要注意:

 

一是无论是锂离子电池组还是随设备装入或包装的锂离子电池组,都必须在容器外标明瓦时比。

 

二、锂电池产品不适用限制包装,也不适用豁免包装。

 

三是包装必须标明或标明锂电池专用。符合第188条规定的锂电池或锂电池组使用“长方形标志”。其他锂电池或锂电池组使用第9类危险品“菱形标志” 。但不排除部分国家和地区要求同时张贴两种标志,只要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即可。

 

锂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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